更新时间:2025-07-21 18:13:58点击: 作者:小编
法治山西讯(李俊明 张萌萌)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“四个最严”工作要求,扎实推进“食药安全益路行”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,我院聚焦“现制现售饮用水”安全领域,精准开展专项监督活动,全力筑牢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防线。
今年3月,平遥检察院在专项排查中发现,辖区部分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:设备缺乏维修记录和水质自检记录,供水从业人员存在无健康证、健康证过期等问题,直接影响群众饮水安全。
针对上述问题,平遥检察院第一时间立案,通过实地走访、询问相关人员、调阅查看备案信息资料等方式,对古城内外10余个小区20余台现制现售饮用水机进行全面排查,详细了解掌握设备运营状态、卫生维护和水质检测情况及从业人员资质等关键信息。
综合调查结果,我院于4月向相关行政监管单位依法发出检察建议,要求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:督促经营者定期开展水质检测,及时办理、更换从业人员健康证;建立县域小区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常态化排查机制,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,从源头保障群众用水安全。
收到检察建议后,相关单位迅速响应,在全县范围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,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部署落实。目前,各经营单位已按要求规范建立卫生管理档案、完善设备维修记录和水质自检记录,所有卫生管理人员均已在县内有资质的医疗机构预约健康体检,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整改。
饮用水卫生安全直接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切实利益。我院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抓手,持续深化公益诉讼监督职能,紧盯食药安全领域突出问题,常态化守护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,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编辑:洋洋
审核:雅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