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07-19 14:32:40点击: 作者:平安泽州
法治山西讯(李俊明 赵宇昊)7月16日18时40分,巴公分局接到一条高危预警信息,称辖区群众刘某疑似遭遇电信网络诈骗。情况紧急,民警刘弋通立即前往刘某户口登记的辖区某村上门劝阻,但无人在家。他随即拨打刘某电话,听筒里传来“嘟嘟嘟……”的忙音。一通、两通、三通……电话始终无人接听。民警只能抽空发送提醒短信,同时继续不停地拨打。

时间一分一秒流逝,在连续拨打22个未接来电,发送16条短信后,民警终于与刘某取得了有效联系,得知刘某此时身在大阳,为了及时劝阻,大阳派出所民警祁硕涵接过了劝阻的接力棒。
“咚、咚、咚”
“是谁呀?谁在敲门?”
20时10分,民警祁硕涵终于找到了刘某。
“你遇到了骗子,天下哪有不劳而获,又稳赚不赔的好事呀?”民警当面向刘某讲解了“出租微信账号”类诈骗的套路,指出若账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,刘某可能沦为罪犯的帮凶,此时她才如梦初醒。

原来,当日刘某在某聊天软件上结识一网友,对方表示愿出500元租用其微信账号。刘某同意后,便协助对方登录了自己的微信。随后,刘某接到公安机关的预警电话,起初并未在意,也未接听。直到巴公分局民警锲而不舍的电话短信轮番轰炸,这才意识到出租出借微信账号存在巨大的风险,并配合上门的民警完成了微信账号的安全核查,下载了国家反诈中心APP。
“今天多亏了你们,要不然我还不知道要摊上多大的麻烦呢......”得知真相的刘某真诚地对民警道谢。

警方提醒
1、出租个人账号用于诈骗是违法行为,要负法律责任;
2、要加强防范意识,妥善保管好个人银行卡、电话卡、微信号、支付宝账号、QQ等信息,避免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;
3、一旦发现自己的微信号、支付宝账号、银行卡号等信息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行为的,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编辑:洋洋
审核:雅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