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25-06-27 06:09:19点击: 作者:小编
法治山西讯(李俊明 邢文清)2025年2月,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在某网络平台发现“桐峪镇南沟村铁尾矿乱堆污染生态环境”的问题线索后,通过无人机取证、调查走访、实地勘察等方式查明:为解决桐峪镇某铁矿尾矿库超过设计标高问题,经铁矿企业与村委会协商,将超高部分的铁尾矿运输堆放至南沟村李家沟处,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,未采取任何环保及安全防范措施。上述行为可能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,影响周边村民群众安全生产生活。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,该院向相关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,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,消除环境污染隐患,保护社会公共利益。在收到检察建议后,主管部门、村集体、铁矿企业各方迅速展开行动,及时对铁尾矿进行清理,并重新覆土植绿,短时期内恢复了往日生态,案件取得整改效果良好。
生态环境保护是公益诉讼检察深耕的传统办案领域,检察机关将始终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持续深入推进农村地区人居环境整治,为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,建设和美乡村贡献检察力量。
编辑:洋洋
审核:雅恒